九年

《朝鲜王朝实录[显宗改修实录]》·佚名
(戊申)九年清康熙七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日庚子,獻納尹衡聖啓曰:「年年溫幸,恩賞繁濫,前因臺啓,所授官資,幾盡還收矣。今者又有扈駕留都諸臣賞格之命。前歲之謬例,聖明亦已裁察收回,則今日之恩典,豈不有累於聖朝施賞之道乎?請一倂還收。」上不從。 ○上命遣御醫於原任相臣許積鄕家問疾,敎曰:「初冬間,許判府事疾病連綿,俄出差路,予以爲喜。今寒威已盡,春和漸生,未聞平否,予用慮念。久在鄕曲,醫藥誠難,更遣御醫權愉看病。」 1月2日 ○辛丑,兩大妃殿正朝陳賀,以大臣喪退行。 ○復設楊根郡。曾以綱常之變,革屬砥平,至是,限滿復設。 ○以鄭太和爲領議政。時三公皆虛位,故命入前卜相單子,乃更以太和拜相。以朴長遠爲大司憲,李泰淵爲大司諫,閔鼎重爲副提學,尹鏶爲戶曹參判,鄭載嵩爲校理,卞榥爲持平。 1月3日 ○壬寅,命該曹,漢原府院君趙昌遠遷葬處墓幕,依例造給,長生殿外棺板二部,亦命自內司輸送。 ○領議政鄭太和上疏言: 臣罪名最重,公議至嚴,心常惴惴,不意復膺議政之命。群情必駭,乞亟賜鐫改。 上答曰:「嗚呼!連歲飢饉,國事孔艱,新喪股肱,又値客使,憂慮可言?卿之才德,允協時望,何可以旣往之事,復引爲嫌乎?安心勿辭,亟出行公,以副朝野之望。」 1月4日 ○癸卯,領議政鄭太和再上疏辭職,命遣承旨敦諭。 1月5日 ○甲辰,以李翊爲左副承旨。 1月6日 ○乙巳,正言趙威鳳,以前任金化,擅離官次,引避,獻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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