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年
《朝鲜王朝实录[显宗改修实录]》·佚名
(庚子)元年清順治十七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日丁巳,禮曹啓曰:「以工曹判書閔應亨所啓,有供上紙量減之命,恤民除弊,瞻聆咸聳。第日用不足,則亦涉苟簡,請朔封三十卷中,減除五卷。」上曰:「五卷太少,姑減七卷。」又命減中殿朔封三卷。 ○持平閔光熽、呂聖齊,以承召不進,引避遞。 1月3日 ○己未,領議政鄭太和,初度呈辭,不允批答。 ○行大司憲金南重等啓曰:「統制使金逿年老,又得風症,且多不謹之誚,請罷職。頃年沔川郡守尹璾之身死行喪也,有一頑民,脫褌露身,詬罵一行。又於上年郡守黃德柔之喪,亦遭此變,結黨作梗,使不得出境。如此亂民,置而不治,將來之弊,不可勝言。請令本道監司,嚴査啓聞處置。」上從之。 ○上,下敎曰:「京畿、海西罪人,因赦蒙放者,只是數人,似涉文具。稟秩及仍配中,量其罪名,可恕者更議以啓。」 ○賜老人年八十以上者,歲饌、衣資,從承旨姜栢年之請也。 ○禮曹啓,請申明監試擧子照訖之法,且禁用咨文紙,從之。 ○上令承旨趙珩等,代草宋時烈處諭旨,遣假注書金錫之,傳諭于時烈曰:「自卿去朝,予心惄焉,食不知味,寢不安席。不啻如失左右手。噫!日者之事,尙忍言哉?卿所謂不忍聞之說,雖不知何樣奸兇,做出飛語,以爲逐卿之計,其情狀予固洞燭。今聞向來流言,至以駙馬入讒爲說,卿之決歸,職由於此云,若有是事,予豈不知?予之心曲,已悉於益平尉洪得箕之疏批矣。自古忠賢之被誣,間或有之,而皆出於上下相阻,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