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年
《朝鲜王朝实录[肃宗实录补阙正误]》·佚名
(丁亥)三十三年清康熙四十六年 春正月 1月15日 ○己巳,掌令李裕民疏請尊號,上不許。〈疏語批旨見上。〉時,黨人以患失之心,妄測天意,嗾成裕民疏,而不無一段羞恥之心,分令自中一二人,陽若崖異,以爲掩人耳目之計,而爭之不力,陰幸其成。且以士流,從旁竊議,淸濁邪正之分,有不可掩,輒復譸張無根之言,有若彼將爲此,吾故先發者然,以爲護短分謗之計,其亦可笑。士流初無此心,後又力爭,雖欲粧撰汚衊,有不可得。百世按跡之公議,何以逃其袞鉞?至如崔錫鼎之文雅淸介,世所推服,豈忍爲黯黮之事,而白地創出私徑之說,不顧其誣衊上躬,尤可痛也。 1月16日 ○庚午,修撰趙泰億疏論李裕民,請上尊號之非。疏末略曰: 裕民愚騃不文,今日此疏,未知孰主張是,而若不早賜斥退,則臣恐鰍鱔狐狸,百怪層出,轉至於國不爲國矣。 仍請顯加罪黜,上賜溫批。〈原號批旨見上〉泰億疏攻裕民,邪正已判,修初史者,以憤其先發等說,追加汚衊,以爲疑亂百世之計。夫已爲邪議,惡人之持正議,則輒復曰彼嘗有此意,嫌其先發而爲此言云爾,則其果成說,而又孰信之?若干人外,若崖異者,始旣陰幸其成,同享其利,而及夫追論其事,則又以一種嗜利,全歸一邊等說,陽若譏貶,以爲歸過於一二首事者,而渠輩獨自解脫之計,豈不可笑?至於上意,惡金鎭圭,泰億兄泰一擠之,故雖有此疏,不以爲忤之說,直是兒童之言,尤可駭也。 史臣曰:「一自裕民之疏出,在廷臣僚,率皆依違苟同,不敢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