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年

《朝鲜王朝实录[英祖实录]》·佚名
(戊辰)二十四年清乾隆十三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丙戌,上手書勸農傳敎,下諭于八道道臣、兩都留守。 1月3日 ○戊子,敎曰:「明日爲始,王世子所講之學,依例爲之。」 ○左副承旨嚴瑀上疏,略曰: 有一臺隷,持赫蹄而來,傳以爲任持平之書,臣之外黨至親,亦有姓任而官持平者,故臣果不疑而開見,則其書曰:『新啓如長松、翠栢挺大冬,歆羡歆羡。旣論林、金,則嚴瑀獨可免乎?』下端又書曰:『此乃都令公書也。』此蓋長僚在闕中,抵任命周書,而命周自臺廳,轉送其家,下隷誤傳臣,旣不幸見之。一傳二傳,殆至於擧朝皆知,其書便一彈文,乞削臣職。 都承旨鄭彦燮上疏,略曰: 卽者嚴瑀疏,以臣之答任命周私書,引以爲嫌,臣請略陳事實焉。命周詣臺,臣在藥院,抵書於臣,問以林、金事何如。林卽象元也,金卽尙迪也。臣以小紙答之,果如瑀疏所陳。蓋玆事關係甚重,觀於《堂后日記》,義理與議後之別,明白若是。天日在上,而分疏之言,迭出前後,殆欲以義與議字,音之彷彿,至請緘問,臣甚不直之。而臣之所得見者,卽瑀所自錄之日記也。若夫金尙迪筵達云云,未之曾見,故答之以是。命周發啓而幾陷刑戮,栫棘重溟,一邊之氣豪意健,視前一倍。今以私札,訐揚於君父之前,竊爲僚臣不取也。 ○吏曹參議李德重上疏,略曰: 向日大僚,以臺通過多,至請重推。今者儒臣,又拈出二人而論之,其所謂鷹犬應募四字,其言至不祥,其意極非常,人之爲言,吁!亦可怕。臣何可因仍蹲冒,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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