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

《朝鲜王朝实录[英祖实录]》·佚名
(庚申)十六年清乾隆五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癸卯,下勸農之敎于八道、兩都。 1月2日 ○甲辰,上親受祈穀祭誓戒于仁政殿。將以上辛,行親享也。 1月3日 ○乙巳,右議政兪拓基上疏辭職,上優批不許。 1月4日 ○丙午,藥院求對,以日寒請寢祈穀親祭。上曰:「今日之民,非予之民,乃祖宗之民,苟利於民,何畏祁寒乎?」終不許。 ○憲府申前啓,不允。 1月5日 ○丁未,右議政兪拓基呈告,上以面諭爲敎,命史官偕來。 1月6日 ○戊申,上詣太廟,行春展謁之禮,夕還宮。 1月8日 ○庚戌,上詣社稷。 1月9日 ○辛亥,行祈穀祭。禮畢,入齋室,命大臣入侍。問判府事宋寅明曰:「方議東朝上號,此非悖於禮者,卿以爲何如?」寅明對曰:「此天理人情之不可已者,孰敢不欽承乎?」上又曰:「自予在沖年,多依賴寧嬪,曾入社稷也,或以飮食饋予,怳若隔晨。其宮密邇,欲一見木主,以伸予懷也。」仍命歷臨寧嬪宮。向夕還宮,路過靑平尉主第駐輦,敎曰:「追惟先朝御製長廊下低珠箔垂,分明貴主望羽旄之詩,一倍興感也。」特命錄用其奉祀孫。 ○命自今祭享香祝之陪過者,若値動駕路上結陣時,則自該營傳令,開陣由正路出送事,永爲定式。 ○上以問安中使之陪行掖隷,爲押班監察所笞治,敎曰:「問安乃奉命也,掖隷乃王人也,而監察不過庶官而已,則陪行者見打,而中使無言,其疲軟不勝任,可重推也。」仍命汰監察職,憲吏亦令秋曹勘罪。承旨吳命瑞曰:「若以掖隷爲奉…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