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
《朝鲜王朝实录[英祖实录]》·佚名
(戊午)十四年清乾隆三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甲寅,上製勸農綸音,下諭于八道道臣及兩都留守。 ○領府事李宜顯上箚,引年乞致仕,上不許。 1月2日 ○乙卯,正言金樂曾引避言:「權䌖一疏,用意挾雜,昭不可掩。殿下之初施投畀之典,固出堲讒之意,旋卽放送者,抑何故也?天下無兩是兩非,䌖言非誣則大僚將如何,大僚受誣則䌖疏當如何哉?始也罪䌖以其誣也,終焉宥䌖以其非誣耶?噫!賞罰者,天下之公也,非君上所得私者,則臣恐大僚之請宥、聖上之許宥,未免上下之胥失。」上例答之。 ○領議政李光佐因左議政金在魯之疏,亦陳疏辭職,上手書答曰: 噫!此何景像?在上之人,無彼此之心,而在下之人,猶懷疑阻之意,其何徒先廉隅,不顧國事乎?今若尋單,初何排闥?非所望於卿者。噫!追惟却膳之時,何顔復見軍民乎?略以手書,諭此心曲,惟卿少諒,入來聽諭。 ○左議政金在魯上箚,略曰: 今日廷臣,舊習無改,久益縱快,無所止極,奚特聖諭所及數事而已?人情之危恐、景象之乖離,視前不啻十倍。此雖在下者之過,亦未必不由於聖上不少裁省,過嚴於前,太弛於後也。臣之斥言其護伐,可謂痼病之藥石,而聖敎反以爲罪,竊恐近於諱疾而忌醫也。臣之前所云云,特指其妄揣度、無畏忌者,而彼妄揣度者,亦豈以聖上之原初却膳,謂出於故欲進退也?就其轉輾激惱處而言,此乃公傳之言,非臣故爲深文過疑於人也。乞伏妄言之罪。 上以手書答曰: 頃者之批,不過爲卿勉飭之意,卿何若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