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年

《朝鲜王朝实录[英祖实录]》·佚名
(癸酉)二十九年清乾隆十八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丁巳,上詣太廟,行展拜禮,歷臨和平、和緩兩主第。出廟門時,命釐正堂上朴文秀入侍,飭貢物衙門差祭,使貢人給價圖免之弊。命以二月初八日,行文廟酌獻禮,試士於春塘臺。敎曰:「昨年三日,舊邸軍兵冷處,今番歲首,亦爲隨駕,當慰悅試才矣。」又敎曰:「歲首勸農傳敎,景廟代理後,此等事,東宮皆爲之矣。」 1月2日 ○戊午,以金履萬爲司諫,李啓昌爲掌令,徐有良、徐命天爲正言,尹得雨爲持平,洪鳳漢爲禮曹判書,朴文秀爲判敦寧,黃仁儉爲文學,尹心衡爲禮曹參判,李宗白爲戶曹參判,尹東衡爲判尹,宋明欽爲軍資正,洪重孝爲校理,趙𪬵爲修撰。 1月5日 ○辛酉,內局入侍。命時、原任大臣、備堂同入。上曰:「六旬曰艾乎?」兵曹判書金尙星曰:「五十曰艾,六十曰耆。」上曰:「今則卿等以耆待我也。」尙星曰:「朝參單子還下,歲首朝參,何可不行於大朝耶?」右議政金尙魯曰:「先朝丁酉後,年年稟朝參矣。」左議政李天輔,以承旨之不能援例更稟,請推考,允之。敎曰:「聽政後祀典,皆世子爲之,而此則予雖老,必欲躬行。至於朝參,予何可爲之?如敎書之爲,令書可以釐正矣。」尙魯曰:「敎書卽古之宣麻也。大朝旣官人,小朝何可宣麻?」都提調金若魯曰:「東宮朝參,可行於時敏堂,而於正門則不可矣。」副司直李𪻶曰:「朝參,人君出治之大政。東宮之見臣僚,用接字,不用朝字,朝與接字,義異矣。」命會寧府使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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