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年

《朝鲜王朝实录[哲宗实录]》·佚名
(庚申)十一年清咸豐十年 春正月 1月1日 ○丙寅,詣宗廟展謁,景慕宮展拜,春謁也。 1月2日 ○丁卯,以金炳學爲兵曹判書,金應根爲工曹判書。 1月3日 ○戊辰,以洪在喆爲吏曹判書,金炳喬爲禮曹判書。 1月5日 ○庚午,詣社稷齋宿。 1月6日 ○辛未,行社稷祈穀大祭。 ○行人日製于泮宮,賦幼學金奭鎭,直赴殿試。 1月10日 ○乙亥,詣奉謨堂展拜,御摛文院,行講製文臣課試。 1月11日 ○丙子,詣景祐宮,全溪大院君、恩彦君祠宇展拜。 ○以李晋翼爲司憲府大司憲,李裕元爲議政府左參贊。 1月12日 ○丁丑,以趙冀永爲刑曹判書。 1月13日 ○戊寅,以兪章煥爲刑曹判書。 1月15日 ○庚辰,次對于熙政堂。領議政鄭元容啓言:「守令與道伯,應避當遞職矣。雖有治績者,法不可違,則作散實爲可惜。此後則與他道換差似好矣。」從之。 ○以洪鍾應爲吏曹判書。 ○敎曰:「知事趙冀永,上護軍洪耆燮,遣曹郞存問,衣資食物輸送。」 ○敎曰:「大護軍金相宇,漢城判尹除授。 ○以金炳弼爲奎章閣直提學。 1月20日 ○乙酉,行講製文臣課講于摛文院。 1月21日 ○丙戌,行閣圈,李喬翼、李禡五、鄭泰好、金元性。 ○以兪章煥爲議政府右參贊,洪說謨爲判義禁府事,李喬翼爲奎章閣直閣,趙冀永爲刑曹判書。 1月24日 ○己丑,領議政鄭元容,陳疏辭職,賜批勉副。 1月26日 ○辛卯,以洪鍾應爲判義禁府事。 1月27日 ○壬辰,知事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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