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欧战后之外交
《中国历史青年通读本》·吕思勉
欧战是中国外交更新的好机会,惜乎因内争不绝,没有得到什么好处,反因此而饱受强邻的压迫。 对德宣战 我国的对德宣战:(一)因德国是凭恃强权,要想以武力征服世界的;而无限制潜艇战争,尤其违背人道。(二)亦想借此提高国际地位。惜乎国内政见纷歧,宣战之议,发动于六年(1917)2月间,直到是年8月14日,方才实行。虽然大借日款,练成参战军,都用之于内争;对于欧战,不过曾招募华工,前往参与挖掘战壕等工作而已。 日本之占领胶州 日本所提二十一条要求,用兵力胁迫承认后,其年5月,即订成条约二十五条。而日本在山东的驻兵,仍未撤退。民国六年(1917),日人并在青岛设立行政总署,潍县、济南各设分署。七年(1918)9月,才由驻日公使章宗祥,和日本订立《济顺高徐铁路借款预备契约》,附以照会,许胶济铁路所属确定后,由中日合办。日人将沿线军队,除留一部分于济南外,余均调回青岛;并将所施民政撤废。中国复文中,有“欣然同意”字样。到中国加入参战时,日人又要求英法俄意四国,承认其接收德国在山东的权利。英法均立有密约。俄意亦经谅解。 巴黎和会 八年(1919)1月,欧洲各国,开媾和会议于巴黎。事先,美国总统威尔逊氏,提出和平条件十四条。中有组织国际联盟一项,经各国认为议和的根本条件。及是,遂将《国际联盟条约》,加入《和约》中。此时一般弱小国家,对于和会,颇抱热望。然当会议开始时,英美法意日五国,即组织所谓最高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