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 缓进速战

《左宗棠全传》·秦翰才
规复新疆之庙谟定后,曾国荃贻书左宗棠,于规复方略,有所建议,宗棠欣然复以英雄所见略同。此两雄所同之方略,则“缓进速战”四字也。注441 所谓缓进者,宗棠意,出兵须在一切准备布置充分妥洽之后,在未充分妥洽之前,宁从容周密以图之,不必急迫。所谓速战者,宗棠意,进攻须鼓行而前,一气呵成,不能耽延。此两点,本可作为凡属用兵之原则,但在新疆,由于天时与地利之特别情形,尤为必要。 (一)新疆东部粮产不丰,军火在当地又无制造,须从远地运致;而新疆地方又多沙漠,交通工具惟骆驼为最宜,然驼行较缓,且在夏季须歇厂(每年五月至八月),运输既甚难迅速,供应自不易充裕。于是不能不有充分时期,期待积储有充分数目,方可出兵。而作战时期,仍须力求缩短,以免旷日持久,接济不敷。 (二)供应与运输既困难,出兵数目不能不受限制,而作战之军与防守之军,常感不敷分配。战兵多则防兵少,而后路时虞被敌截断,敌如旁窜,亦不易阻遏。防兵多则战兵少,急要时,恐补充援应不灵,有误戎机。然战争愈推进,阵线愈延长,兵数总须增益,于是又不能不期望每次作战迅速胜利,而于胜利后,暂告一段落,以利调整。 (三)新疆气候早寒,且甚严厉,行军艰苦,于是不能不按季候为出兵之标准。未至季候,自不便出兵,一至季候,即须赶求作战胜利,以免过此季候,又动多障碍。 (四)外来军粮,数量有限,且行军路线愈远,转运愈难,费时费财亦愈多,于是不能不为就地取粮之计。然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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