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独立之成功
《富兰克林》·孙毓修
一千七百五十三年(民国前一百五十九年),富兰克林年五十五矣。被举为殖民地邮政总管,岁有美金三千元,尽以分赠亲朋之贫乏者。任事二十一年,家无余钱。 于时美洲殖民地,日益发达,顾人自为政,不相联属。土人法人,乘虚来攻。势分力寡,不能抵御,往往失败。富兰克林始倡联合之说。英皇闻之,深滋不悦,下令禁止。盖恐殖民地互相联合,势力日雄,尾大不掉,岂不受困?殖民地人,至此乃知英皇之深意,美人反抗之心,于是遂起。富兰克林初无意于化殖民地为国之心,乃由联合一事,致成十三州之义战,天下事安可逆料耶! 殖民地与母国,从此龃龉日甚。殖民地自建一议案,于顾全母国利益之中,更寓自卫之法,意至善也。欲遣一德望卓著之人,渡海请命于英皇,皆曰是非富兰克林,莫可任者。富兰克林遂往,历与英国执政,反覆论难,其议案得通过。富兰克林事毕而归,时一千七百六十二年也,留英已五年矣。殖民地人嘉其成功,于其归也,欢迎之者甚盛。 未几,英国欲强行印花税于殖民地,殖民地人大哗,群造富兰克林之庐,欲其再至英国,解此纷争。富兰克林年已七十,皤然老矣,然义务所在,不敢辞,复渡海而去。 一千七百七十四年,富兰克林以印花税事,力争于英国议院之中,英政府志在必行。在座议员中,有詈富兰克林为无耻奴者,明日,政府下令,免其邮政总管之职,遂无所成而归。 富兰克林之返费城也,为一千七百七十五年之五月。半月以前,独立军已与英军小战于来克心登(Lexin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