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杂志之生涯
《富兰克林》·孙毓修
富兰克林二十一岁,迎尔利特女士(Miss Deboaroh Reed)为妻,相得甚欢。时滕海姆已逝世,其铺归诸他姓,富兰克林乃去之。 富兰克林之少也,原一寠人之子。壮年亦仅托业于工商,以糊其口。初非有赫赫之事,足以邀誉于众也,而远近已无不知之。位不显,家不富,顾人人心中,以为当今之世,惟富兰克林乃善人也、信人也、能造福于社会之人也。如颖在囊中、如兰馨山谷,人生不可无此种潜势力,不然,株守一隅,安有活动之余地,而发荣滋长也哉! 富兰克林有友,愿与合资,立报社于费城。从之,即名其报曰宾夕尔法尼亚杂志(Pennsylvania Gazette)。富兰克林文学既优,得藉报纸以发表其所见,实称素心。其所主张者,如设立公共图书馆,殖民地应自立大学,各地应设学会,应设火险公司,此不独于美洲所未闻,即大陆诸国,亦未必尽有之。富兰克林之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在当时诚为创议。至今日尽见事功,其有裨于人群,即此数端,已不小矣。 富兰克林于印书业中,发明铜版法,刻尽精细,为纽折尔西银行印行钞票,见者皆爱之。因是纽折尔西银行之纸币,流行最广。又特制一种火炉,炉中可烧木柴,世称之为富兰克林炉。至今木柴易得之处,犹习用之。 富兰克林与其家中,一别又十年矣。至是挈妇归省,家人相见甚欢,其兄健姆氏亦不如从前之落寞。返费城,被选为殖民地会之秘书,又兼费城邮政局事务。 富兰克林一生,无非以济人利物为怀,思开物成务,不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