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劳动阶级

《唐代社会概略》·黄现璠
一 劳动阶级环境之转变 所谓劳动阶级,乃指劳其体力以谋生活者。换言之,即农、工、奴隶及商人等。顾唐代商人,势力最大。前引《新唐书》卷五四《食货志》(四)云: 自京师禁飞钱……盐铁使王播请许商人于户部、度支、盐铁三司飞钱,每千钱增给百钱,然商人无至者,复许与商人敌贯而易之。 身虽劳动,势力可反抗官宪。所以唐代劳动阶级,舍商人不论,只有农、工、奴隶三者。奴隶已见于前,工人史料,极为缺乏,故本篇范围,限于农民方面。农民分为自耕农与佃户两种,两者之身份地位与经济状况,虽各不相同,然皆属于劳动阶级。 我国自古以来,皆以农立国。农民占国民绝对多数,财政之源,惟此是赖。因此所遭虐政,受苦特甚。唐代天宝以前,政治清明,国库充裕,劳动阶级尚不受若何痛苦。及天宝以后,官多法乱,劳动阶级之痛苦,遂如水益深,如火益热。《新唐书》卷五一《食货志》(一)云: 自天宝以来,大盗屡起,方镇数叛,兵革之兴,累世不息,而用度之数不能节矣。加以骄君昏主,奸吏邪臣,取济一时,屡更其制,而经常之法,荡然尽矣。由是财利之说兴,聚敛之臣进。盖口分世业之田坏而为兼并,租庸调之法坏而为两税。至于盐铁、转运、屯田、和籴、铸钱、括苗、榷利、借商、进奉、献助,无所不为矣。盖愈烦而愈弊,以至于亡焉。 因“财利之说兴,聚敛之臣进”,于是苛政杂税,无不从此而生,劳动 阶级,而大受其害,唐亦以“愈烦而愈弊,以至于亡”。 二 豪强之兼并与贪官之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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