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袁世凯统治下之民国

《中国近百年史》·陈恭禄
临时总统问题 二月十二日,清帝逊位,袁世凯组织政府,寓有受禅之意,孙文识破其阴谋,先曾声明清帝不得干与临时政府组织,政府地点须在南京,孙总统须俟列国承认民国之后,始行解职。袁称其条件与前议矛盾,孙总统让步,修改条件,其主要者:一、袁世凯宣布政见,绝对赞成共和。二、孙文于清帝退位后,即行辞职。三、参议院举袁为临时总统。四、袁誓守参议院所定之宪法,始能接受事权。今观让步之条件,一为即行辞职,一暂置地点不提,所谓宪法,则指尚未公布之《临时约法》,南京政府盖欲以之制袁者也。十三日,袁世凯电报南京政府,宣布赞成共和。孙文向参议院辞职,推袁继任,并附条件三项:一、临时政府设于南京。二、新总统亲到南京受任,前总统及国务员始行解职。三、新总统遵守《临时约法》。 国都问题 参议院时已成立,有十七省代表(独立者只十四省),十四日开会,省各一票,袁世凯以十七票当选,讨论政府地点,多数议决设于北京。孙文咨请覆议,十五日,议决改设南京,乃授人以口实。北京为袁势力所在之地,南京则为同盟会员集中之地,关系重要,双方各不让步。袁于表示政见之时,已称不能南下,至是,竟以退居为要挟。孙文仍持原议,并派蔡元培等北上迎袁就职,《临时约法》于二月初起草,改总统制为内阁制,国务员须得参议院之同意,方能任命,全为对人立法,不适于用,后乃引起政治上之纷扰,三月八日始行成立。迎袁专使入京,袁未表示拒绝之意,不意二月二十九夜,北京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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