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出走了

《王映霞自传》·王映霞
郁达夫在外祖父面前经常写悔过书,多写后就不起作用了。因此一九三二年一月的一天,我叫郁达夫请来了律师徐式昌,和北新书局的经理李小峰,当着众人的面,郁达夫亲笔写下了一式三份的“版权赠与书”,律师、书局和我三方各执存一份。 版权赠与书 著作者郁达夫愿将所著《寒灰集》《鸡肋集》《过去集》《奇零集》《敝帚集》《薇蕨集》《日记九种》《迷羊》及译稿《小家之伍》等书版权及附属于各书之权益全部赠与王映霞氏,除与出版者重订新合同外合将此旨记明各书三纸以一致出版者一存律师处一交王映霞氏收藏为据。 版权赠与人 郁达夫 证人律师 徐式昌 证人出版者 上海北新书局 被赠与人 王映霞 中华民国二十一年一月 我有一个好友叫刘怀瑜,河南人。其父在浙江安吉经商。她比我小一岁,却比我早一年考进杭州女师,我在学校里与她一见如故,她为人潇洒,谈吐风趣,是个可亲可敬的朋友。我与郁达夫结婚后居家上海时,她考进中国公学读书,毕业后又回杭州女师教书。 一九三二年一月廿八日,天在下雪,日本侵略军进攻上海,蔡廷锴等领导的第十九路军,在上海人民爱国精神的影响下,对日军进行了英勇抵抗,史称“一·二八事变”。这年的阴历二月初八,刘怀瑜和一个女同事到上海来参观十九路军的战果,住在三马路(今汉口路)的惠中旅馆,她叫人送信,信中说,在上海只待三天,希望我们接信后马上去她那儿见见面。 我给郁达夫看了信,见他面有难色,就建议我们吃过晚饭,等孩子们睡觉…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