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版税和做“护士”
《王映霞自传》·王映霞
郁达夫的全集及日记,从一九二七年开始,就全部归并到北新书局出版。如果真能按当时的销路来收取版税的话,数目还相当可观。若以这些版税来维持我们的生活,不说富有,总还可以过得去。但“北新”当时的情况是,有时明明双方讲妥,书局一个月应发付多少钱版税,年终再另外结清,你若不用电话或书信去催讨,则他们也就会忘记送来,或者迟些时候再送来。这是“北新”的作风,也是“北新”的方法。当年鲁迅要和“北新”打官司,怕也是由于“北新”的这种对作者不尊重的作风所致。 鲁迅原来与北新书局的关系不错,后来情况有了很大的变化,如由鲁迅和郁达夫主编的《奔流》创刊于一九二八年六月,原先说好是由“北新”负责给作者送稿费的,可是却没兑现。一九二九年八月七日鲁迅写给韦丛芜的信中说:“北新近来非常麻木,我开去的稿费,总久不付,写信去催问,也不复。”一九二九年八月二十日给李霁野的信中又说:“北新脾气,日见其坏,我已请律师和他们开了一个小玩笑,我实在忍耐不下去了。”鲁迅说的“和他们开了一个小玩笑”,就是当年北新书局长期拖欠鲁迅巨额版税和《奔流》作者稿费,鲁迅乃向北新书局提出法律诉讼的事件。后来由郁达夫出面调解。 为了能及时地得到版税,维持生计,我每月总要打几个电话,向“北新”要钱。逢年逢节,则更须打得起劲。 郁达夫的每一种书的初版或再版,照例由我将印好的几千枚郁达夫的印花送交北新书局。作者印花送去之后,去催讨版税则是我的分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