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节 论民气

《新民说》·梁启超
一国中大多数人,对于国家之尊荣及公众之权利,为严重之保障,常凛然有介胄不可犯之色,若是者谓之民气。民气者,国家所以自存之一要素也。虽然,仅以民气而国家遂足以自存乎?曰:必不可。何以故?以民气必有所待而始呈其效力故。 一、民气必与民力相待。无民力之民气,则必无结果。有侵犯我者,我对之而宣言曰“汝毋许尔尔”,是即所谓气也。夫我之所以能为此宣言者何也?其内容必尚含有未尽之词。若曰“汝果尔尔者,则吾将……”“吾将……”云者,是使彼惮我而果不复敢尔尔也。故当吾将发此宣言之先,必预审夫所谓“吾将……”云者,果能实行与否,能实行矣,而遂足以惮彼否,审之既熟,然后乃昂然曰“汝毋许尔尔”,夫如是而我之宣言,非戏言矣。于彼时也,彼则又诇我曰:“彼云将……能实行欤?苟实行,斯可惮欤。”彼若认我为能实行而可惮也,则不得不屈于我,而我之目的达矣。彼若认我为不能实行,即实行矣而非可惮,则必将复于我曰:“吾固尔尔矣,汝如将……吾亦将……”于是乎吾之所谓“将……”者,遂果不得不实行。既实行,则视吾之所谓“将……”者,能否厌伏彼之所谓“将……”,而我目的之能达与不能达,从兹解决焉。夫彼之所谓“将……”云者,亦必其示我以甚可惮者也。彼固有所以惮我,而我亦有所以惮彼,是之谓力;我既有所以惮彼,而遂不惮彼之惮我,是之谓气。气者,固所以成始而成终也。然非有力则不能始之,不能终之,气实力之补助品耳。使我自始辄贸贸然宣言曰:“…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