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辩证法与辩证观

《近代唯心论简释》·贺麟
辩证法自身就是一个矛盾的统一。辩证法一方面是方法,是思想的方法,是把握实在的方法。辩证法一方面又不是方法,而是一种直观,对于人事的矛盾、宇宙的过程的一种看法或直观。真正作辩证法的思考是异常之难的,比科学的实验、归纳、演绎都较为困难。因为这需要天才的慧眼、逻辑的严密和纯思辨的训练。在哲学史上真正善于应用辩证法的哲学家乃是不出世的天才。真正的由亲切的体验、活泼的识度,能够对于宇宙和人生提出一种辩证的看法,能够切实觑出宇宙间事物的内在的必然的矛盾,并见到其矛盾中的谐和,对立中的统一,也非有能静观宇宙的法则,置身于人世变迁的洪流中,而又能深察其变中之不变,不变中之变的轨则的慧眼不为功。大概讲来,哲学家,特别一元论的哲学家(一元论的一,乃统一之一,非单一之一,譬如,只重物不重心,或只重心不重物,都不是哲学上所谓唯心唯物的一元论。所谓一元系指对立的统一,复多的统一或辩证的全体言,非于众多事物之中,任意标出一项,而偏执地推尊之,便可叫做一元论),当他思想、辩难、析理时,大都难免不用辩证的思想方法。严格讲来,可称为(矛盾思辨法)。辩证法就是思辨法,也就是思辨哲学的根本方法。常见有人一方面在高谈辩证法,而一方面又反对思辨哲学。这显然是由于这些人既不知道什么是思辨哲学,又不知道什么是辩证法。譬如实验主义哲学家杜威,总可算得注重科学理论、经验事实和注重行动以征服自然改变世界的哲学家了。但有人批评杜威,说…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