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鹾篇①
《默觚》·魏源
利出三孔者民贫,利出二孔者国贫。曷以便国而便民,作《等嵯篇》。 自昔莞山海之利以归国家者,必出其阳而闭其阴。有阴阳即有官私,故鹾政之要,不出化私为官,而缉私不与焉。自古有缉场私之法,无缉邻私之法。邻私惟有减价敌之而已,减价之要,先减轻其商本而已。 议者动曰:减之又减,安能敌无课之私?此混邻私与场私。场私无课,而邻私有课。 议曰又曰:淮盐引地,受浙、潞、川、粤之四灌,其课或不及淮南三之一,安能减三分以敌一分?此又不知私盐课轻而费重,关津规例多于课本,故遇官盐减价之年,邻私立阻而不行;提价之年,邻私虽缉而无益。此已事之明效。 或又谓道光十载,奏裁浮费以来,淮课减存四两,食①选自《魏源集下》中华书局1983年版,431—438页。 岸每引①三两,加以场价坝费改捆费每引成本十二两,略符乾隆中阿文成公所奏之数,安能再减?不知乾隆中银钱之价,以两兑千,是昔时十二两仅抵今日六两之价,讵可以名而例实?淮盐十载以来,江南、湖广大吏整饬又整饬,弥缝又弥缝,而银价愈昂,私充愈甚,官销愈滞。场岸复积存三纲之盐,去冬甫请对折行盐,今冬复请两纲展缓。如寠夫之患债,如逋户之畏赋,如垂病之日延一日,如穷邻之月攘以待来年。 天下无数百年不弊之法,无穷极不变之法,无不除弊而能兴利之法,无不易简而能变通之法。与其使利出三孔二孔病国病民,曷若尽收中饱蠹蚀之权使利出于一孔?出一孔之法如何?曰:非减价曷以敌私?非轻本曷以减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