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意识形态的一般概念

《社会学大纲》·李达
第一节 当作上部构造看的意识形态 一 意识形态的形成 个人意识与社会意识 “人类在其生活之社会的生产上,加入于一定的、必然的、离其意志而独立的诸关系,即适应于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的生产诸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体,形成社会之经济的构造,是法律的政治的上部构造在它上面树立与一定社会的意识形态和它相适应的现实基础”。这就是说,人们在社会之中,必须向自然界作能动的斗争,才能取得生活资料,以维持自身的生存。而在对自然作能动的斗争之时,人们相互间必须结成种种关系,才能取得生活资料。而社会意识就是这些相互关系即社会关系的产物。所以,社会意识并不是由于各自独立的有意识的个人开始了独立的意识作用才发生的,而是由于人们在其物质的生产过程中结成了经常的社会关系才发生的。人与人的关系只在人类社会中才有可能;这种关系是把人们的意识当作他们的社会意识产生的。 社会意识没有任何独立的形而上学的本体,它只存在于各个人的头脑之中,并不是存在于集合心理的特殊领域的东西。然而社会意识也不是个人意识之简单的集合。一方面,社会意识通过个人意识而存在;他方面,个人意识常常只有当作社会意识才能显现。各人的感情和表象,虽然带着个人的色彩,具有个人的力量,但他们所感觉所意识的事实本身,却常常是社会的,只是在社会上才有可能。所以,“人类的本质,不是各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人类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体”。 然则社会意识与个人意…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