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历史唯物论序说
《社会学大纲》·李达
第一节 历史唯物论的对象 一 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的关系 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的关系 唯物辩证法的大体的内容,在前篇之中已经说明了。从本章起,我们着手研究历史唯物论。但在研究历史唯物论的各种根本问题以前,我们先要解明下面三个问题。即:(一)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的关系的问题;(二)历史唯物论的对象的问题;(三)关于形而上学及唯心论的社会学说或历史理论的批判的问题。本节先说明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的关系的问题。 根据前篇的研究,我们已经知道,辩证唯物论是世界观与方法的统一、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这个哲学的对象,是自然、社会及人类思维的一般发展法则。而在唯物论的认识论上,思维的一般发展法则是自然与社会的一般发展法则之反映,两者在其内容上是一致的。所以在认识论或论理学上研究的思维的一般发展法则,是自然诸科学与社会诸科学的成果之普遍化的概括。因而辩证唯物论是“从人类的历史的发展之考察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诸结论之概括”,是人类一切知识的历史之总计、总和与结论。 当作世界观看的唯物辩证法,当作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成果之普遍化的概括看的唯物辩证法,其中包含着两个部分,两个领域,即唯物论的自然观(自然辩证法)与唯物论的历史观(历史辩证法)。唯物论的自然观,以自然现象的发展法则为对象,因而它是自然诸科学的成果的概括;唯物论的历史观,以社会现象的发展法则为对象,因而它是社会诸科学的成果的概括。在这种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