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唯物辩证法的诸法则
《社会学大纲》·李达
第一节 对立统一的法则 一 对立物的统一及斗争 根据前章的研究,我们已经知道,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社会及人类思维的一般发展法则的科学。但是说到发展的原理,在哲学的历史上,却有两个不同的观点:形而上学的发展观与辩证法的发展观。 形而上学的发展观与辩证法的发展观 形而上学的发展观,否定自然和社会中的普遍的运动和变化,无视事物间的互相联系,并不承认运动形态的变化。就形而上学说来,在自然和社会之中观察到的事物和现象,正与这些事物和现象在人类头脑中的反映(即概念)一样,同是不变的、凝固的、一次给予了的、单纯的东西,事物及其概念,无论何时都是与自己同一的、不变的。各个事物,互相独立,其间没有联系。一种事物即使与别的事物相接触,也只是表面上的接触,没有本质上的联系。十八世纪的机械唯物论或自然科学家,对于运动或发展的见解,都站在这样的立场。 形而上学的发展观的根本特征,就是承认万物的不变性、静止性。所以形而上学的世界观的中心,就是关于自然的绝对不变性的学说。依据这种学说,自然从开始存在之时起,直到现在都和原来的形态一样。例如恒星,永远沿着最初的轨道回转,它依靠普遍的引力保持自己,并在自己的地位上静止着。地球永远和古时一样,地球上的一切东西,都永远是同一的。动植物的种子,永远是不变的。现代社会和原始社会是一样的。形而上学虽然也承认运动,但认定运动是永远演着循环的运动,永久停止于同一状态,常是反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