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法界观

《太虚大师全书》·太虚
──十一年春作── 一 三重法界义 二 观圣教三学 三 观佛华三法 四 观法相三性 五 观天台谛观 六 观贤首法界 华严宗立四重法界:一、理,二、事,三、理事无碍,四、事事无碍,而统以一真法界。今以其所言者未切符心境,另立三重法界为法本,回互交络以观其义。 一 三重法界义 何谓三重法界?一、物我法界,二、心缘法界,三、性如法界。 一、物我法界者:物谓“各个体相”,我谓“个体主意”。不越此各个体相及个体主意之范围者,则谓“物我法界”。若异生及二乘但见佛之应化身土,则虽观佛亦不越于物我之域,观余更可知矣。故二乘之涅槃必灰身泯智而后证,即彼观佛亦未至灰身泯智,则不越物我之范围也。依此以观之,则法界者物我而已矣。举心动念无越于物我者,故契经云:‘汝才举心,尘劳先起’。又云:‘以生灭心辨净圆觉,彼净圆觉亦同流转’。盖除尘劳流转无心境也。 二、心缘法界者:心谓“虑知灵觉”,缘谓“转变依持”。观一切法,无有越于虑知灵觉所转变依持之域者,则谓“心缘法界”。在佛大士,虽观地狱亦心识所变所缘境,于其自住三摩地境更可知矣。故登地大士,证法界不离心故,见佛身土相好无量。经云:“诸识所缘,唯心所现”。又云:“无有少法,取于少法”。盖法界无非灵妙变通之心心所缘境耳。 三、性如法界者:性表“常遍真实”,如遮“变异虚幻”。都非变异虚幻之一切法,而一切法唯是常遍真实,强名“性如法界”。离名言相,离心缘相,法界泯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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