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经集解 第六十二卷

《大般涅槃经集解》·宝亮
大般涅槃经集解 第六十二卷 举盲人说象譬 明佛性不即六法不离六法义 明佛性十二因缘信等 辨菩萨不退相日食一麻一豆等事 出菩萨以身施众生发愿事 出菩萨为众生受苦不退事 出天海八种不思议譬 师子吼品之第九 善男子譬如有王告一大臣(至)以是故说色为佛性 案。僧亮曰。各以手触者。譬闻见也。同不说象体。偏见非象。亦非不说者。各得其分。非不说也。色是佛性者。正因性异。成果亦异。以偏着为失也。如金色是一槃蛇为异也。僧宗曰。第二翻也。明如来说性不同。凡夫既真而无谬。故应修也。王者譬佛。臣者譬常住经教。象譬教下理也。盲者随所触而说象。众生无慧。乃计阴说我也。说离阴有我者。此计太过。下当非之也。非即六法。不离六法者。以五阴成假名人。佛性在果。岂即六法非因。无以感果。故言不离也。宝亮曰。盲人触象。若一一而望。不得象体。然复不得离此而有象也。外道凡夫。捉五阴及离阴。一一计非佛性。然始终不离此六法也。有诸外道。虽说有我。而实无我者。破第六别计五阴外有我。谓五阴假合。名为众生。无别五阴外有我也 或有说言受是佛性(至)乃至非我不离我 案。僧亮曰。上举色。今举心历心。称四阴也 善男子有诸外道虽说有我(至)第一义空故名佛性 案。僧亮曰。就惑情为离也。故是即阴我相续不断耳。后还正之。谓离阴别我也 善男子大慈大悲名为佛性(至)佛性者即是如来 案。僧亮曰。说缘因性。众生必得。故名有也。相续不异。即如来也。僧宗曰。第三出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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