毗尼关要卷第十六
《毗尼关要》·德基
清金陵宝华山律学沙门 德基 辑 ●八七灭诤法。分四。初总标。二别列戒相。三结问。四劝持。 今初。 诸大德。是七灭诤法。半月半月说。戒经中来。若比丘有诤事起。即应除灭。 释 诤有四种。一言诤。二觅诤。三犯诤。四事诤。 言诤者。谓辩法相是非邪正。即引十八事。法非法。乃至说不说。各执己见而生其诤。诤由言起。故曰言诤。 觅诤者。比丘犯过。理须为除。制有三根五德。举彼破戒破见破威仪。同来诣僧。伺觅前罪。令其除殄。因彼举觅前罪。遂生于诤。诤由觅生。故曰觅诤。 犯诤者。由犯七聚过慝在怀。宜须忏荡。罪相难识。词各纷纭。遂生诤竞。由犯生诤。故曰犯诤。 事诤者。由前三诤中事而生诤。名为事诤。是中言诤。以二毗尼灭。谓现前多人语。或但一毗尼灭。谓现前。觅诤共四毗尼灭。谓现前。忆念。或现前不痴。或现前罪处所。犯诤共三毗尼灭。谓现前。自言治。或现前草覆地。事诤以一切毗尼灭。随所犯故。律云。有犯毗尼。有诤毗尼。谓所灭之病是其四诤。能灭之法是七毗尼。谓现前等七毗尼。能灭四诤。故曰七灭诤也。 律云。比丘有十法者。应差别平断事。一持戒具足。二多闻。三诵二部毗尼极利。四广解其义。五善巧言语。辞辩了了。堪任问答。令彼欢喜。六诤事起能灭。七不爱。八不恚。九不怖。十不痴。 第四分云。佛告比丘。以二十二种行。知是平断事人。具持二百五十戒(一)。多闻善解阿毗昙毗尼(二三)。不与人诤(四)。亦不坚住此事(五)。应呵者呵然后住(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