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槃疏私记卷第四

《涅槃经疏私记》·佚名
疏卷第六 释如来性品 疏文为二。先释题。次就答下入文解释。初文为九。初正释。次诸师下破古。三地人下叙地人所释。四又论下判失。五今明下重释以显题旨。六间答下释疑。七有师下述生起相。八然此一品下示正答文。九论人下述古。初中二。初约果性释。次又如来下约因性释。 初言允同三世者。谓诸佛皆乘如实道来成正觉。故云允同三世不同即世界也。 举初以标后者。初谓如来即后世尊。正云说于十号为生物善。故属为人。 破诸异计者。破三乘外道异计。故属对治。 又如来下第一义可解。 次约因性释中初文。佛与生异因果以异显同。故属世界。 又果之本下为人举显目隐为生理善也。 又性理下对治。举如来性胜。弃九法界劣。令入一性故属对治。 文如来名通下第一义。 以如示人者。乘机利物。故名示人。 次破古中又二。先序。次义。皆下破。 初云能避苦求乐者。正由此言即为所破。何者佛性体遍有何彼此。夫彼此者。悉是无常。故非性义。 次破中云不以心神等者。六法等下文自释不可用释此品。故今不用。 三序地人释中三。先序。次是义不然下略破。三私谓下结判以斥失言。 非无一边者。论师非不得别教之义。故云一边。又前诸师计心神六法但得内外一边。今佛性非内外而内而外。故不用古所释。 四判失中偏据本有者。但成正因而无缘了。 偏据缘了者。但云众生心神六法。故属缘了。而无正因缘了无体。故不可用。 据当果者。当果不通于因。故今不用。 如盲触象者。各得尾耳。失象正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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