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摩诘所说经无我疏卷第十二
《维摩经无我疏》·传灯
天台山幽溪沙门 传灯 着 ○十二释见阿閦佛品二。初释品题。 维摩诘所说经见阿閦佛品第十二 据经文所说。而有四义。先明观佛方法。次明无没无生。三明没彼生此。第四方明见阿閦佛。将是译人。欲令读者取先义而见阿閦。则见阿閦时。不可以无三十八科法身观门。亦须了如来居无没无生。不妨示现娑婆国土有没有生。亦欲令读者以后言义而见我释尊。以法身以无没生示有没生。既略三文。而独标见阿閦佛。必有是意。而密隐其中也。 ○二释经文五。初明观佛方法二。初如来问以何等而观。 尔时世尊。问维摩诘。汝欲见如来。为以何等观如来乎。 肇公曰。向命文殊共来见佛。虽复举目顺俗。而致观不同。如来逆睹其情。将显其来观之旨。以明佛事不可思议。故知而问也。 ○二维摩答以观佛之法二。初总竖大义。 维摩诘言。如自观身实相。观佛亦然。 肇公曰。佛者何也。盖穷理尽性大觉之称也。其道虚玄。固已妙绝常境。心不可以智知。形不可以像测。同万物之为。而居不为之域。处言数之内。而止无言之乡。非有而不可为无。非无而不可为有。寂寞虚旷。物莫能测。不知所以名。故强为之觉。其为至也亦以极矣。何则。夫同于得者。得亦得之。同于失者。失亦失之。是以则真者同真。法伪者同伪。如来灵照冥谐。一彼实相。实相之相。即如来相。故经曰。见实相法。为见佛也。净名自观身实相。以为观如来相。至义存于是。 灯曰。如自观身实相者。先观自清净法身也。观自既然。观佛之身。岂不然乎。故曰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