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讲
《十善业道经讲话》·南亭
各位听众、十善业道经,今天讲到别明十善利益中: 丙字下第二段、不偷盗的利益。 经上说: ‘复次、龙王!若离偷盗,即得十种可保信法。何等为十?一、资财盈积,王贼水火,及非爱子,不能散灭。二、多人爱念。三、人不欺负。四、十方赞美。五、不忧损害。六、善名流布。七、处众无畏。、八财命、色力、安乐,辩才具足无缺。九、常怀施意。十、命终生天。是为十。’ 前面讲的十善业道,其中的第二,是永断偷盗。什么是偷盗,为什么要永断偷盗,都已经很详细的讲过。刚才读的经文,是 释迦世尊、告诉我们,永断偷盗,所获得的利益。所以说:‘复次龙王’!复次者,复再次于不杀生,可得十种利益的经文以后,再来叙述不偷盗而获得的利益。 释迦世尊!招呼娑竭罗龙王说:‘龙王’!如果人们,能永断偷盗,决定可以获得十种可保信法。保者、保障。信者、用不失时。也就是所获得的十种利益,是有保障的,可以说一得永得,不像人世间的功名富贵,如昙花一现。而且任何人具有不偷盗的因,马上都可以获得这十种利益,任凭受用,所以叫可保信法。以下让我把十种利益,一一讲下去。 ‘一、资财盈积,王贼水火,及非爱子,不能散灭’。资财就是动产不动产,因为财产能资养我们的生命,所以叫资财。盈者盈满,积者堆积,皆所以表示财产之多。而且国王、盗贼、水灾、火灾、以及不足喜爱的败家子,都不能把这因不偷盗而获得的许多财产,使他消耗、散灭。 这是什么意思呢?因为不义之财,决不能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