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

《十善业道经讲话》·南亭
各位听众!十善业道经,今天讲到缘起分中: 乙字下第三段、明妄心体相。 在上星期一不是讲到,一切众生,造善不善、身业、语业、意业,皆是由心为他的主使吗,所以这一段经文,就是研究这个心的问题。经上说: ‘而心无色,不可见取,但是虚妄。诸法集起,毕竟无主,无我我所。虽各随业所现不同,而实于中无有作者。’ 这一段经文,我先将每句作一个简单的解释,而后再一句一句的详细讲下去。 ‘而心无色’的‘色’,是颜色的色,在这里当质碍讲,就是说:主使我们作善作恶的那颗心,是没有颜色和质碍的。 ‘不可见取’的‘见’,是拿眼睛看;‘取’,是拿手去捉摩执取。 ‘但是虚妄’的‘但’,表示没有其他的实法,只是虚妄不实的东西。‘诸法集起’的‘诸法’,就是善法和恶法,也可以说是宇宙万有诸法。‘集’者聚集,‘起’者生起。毕竟无主的‘毕竟’,表示是究竟,或澈底的意思。‘无主’者没有实在的个性。‘无我我所’者,无‘我’、是诸法中没有一法具有一成不变的个体。‘我所’就是为我所有。‘虽各随业所现不同,而实于中无有作者’者,各随业的‘各’,指的是各个的众生,‘随业’是随各个众生所造的善恶业。众生各各随其善恶业的不同,因此、也就有贫、富、贵、贱的各别。而实于中无有作者的‘作者’,就是能造作的主体。以下再来逐句重讲。 心,这样东西,在佛学上讲起来,有真心和妄心的不同。真心好像是一片大的光明,在时间上是没有他初生的时候,也没有他终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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