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明通赋三第三百六十四

《三命通会》·万民英·〔明代〕
柱中日干健旺,或有比肩破合去财, 则印煞可以双收,亦主发达,但不清也。 诗云: 忽逢甲己加金局,丙火寻常便可嗟。 运行旺火生身地,功名何处不光华。是也。 建禄遇官则贵,遇财则富。遇印则秀,败财破印。不吉。 建禄则身旺。故用官、用印、用财皆吉。 有败财、羊刃、比肩,则身太旺。 皆足以劫我之财,分我之官,夺我之印。 建禄尤喜印与财,故见败财破印,则偏枯不成造化。 财印俱见混杂,不富不秀,无成之命也。 官煞两停,喜者存之,憎者去之。 武能去正留偏,化官为煞。文能去偏留正,化煞为官。 运逢身旺必加封。财印交差,欲其进也,忌其退也。 贵能见义忘利,取印舍财。富则见利忘义,取财舍印。 岁遇命强而进爵。 官煞不可并用,财印难以交留,故喜增存弃,或去煞留官,或去官留煞,欲忌进退,或取印舍财,或取财舍印,各从其有力而重者用之。文武富贵,亦推言其类,未必尽然。 四格皆以身旺命强为主,岁运生扶为妙。通容融论之。 身与财旺力停,得官煞来亦可化财助印,为福益厚。 身弱无官煞来化,不惟不胜官煞。 而财印交差,身制不让,无可为倚,必定贫贱。 十干背禄,喜见财丰。败逢比肩逐马。 官煞俱有,犹如去煞留官。 印助身强,必定收功拜职。 此言伤官格也。 《喜忌篇》云:十干背禄,岁时喜见官星。 运至比肩,号曰背禄逐马。是也。 五行食神,许乘马盛,祸生正印枭神。 官煞一来,误致反贤败德。 枭神印旺,立见破败伤身。 此言食神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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