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元理赋第三百六十九
《三命通会》·万民英·〔明代〕
(徐大升着。万育吾解。) 元一气,生五行,统三才,周万物。 发乾坤之妙用,剖阴阳之枢机。 在乎推四方,分其贵贱,得其中道八字。 一定荣枯,是以强明其生克制化,清浊贵贱,寿夭贤愚。 (此原造化之始。) 金赖土生,土多金埋。土赖火生。火多土焦。 火赖木生,木多火炽。木赖水生,水多木漂。 水赖金生,金多水浊。 金能生水,水多金沉。水能生木,木盛水缩。 木能生火,火多木焚。火能生土,土多火晦。 土能生金,金多土变。 金能克木,木坚金缺。木能克土,土重木折。 土能克水,水多土流。水能克火,火炎水热。 火能克金,金多火熄。 金衰遇火,必见销熔。火弱逢水,必为熄灭。 水弱逢土,必为淤塞。土衰遇木,必遭倾陷。 木弱逢金,必为砍折。 以上太过不及,各有其害。如此见五行四柱,不可不中和也。 强金得水,方挫其锋,强水得木,方泄其势。强木得火。 方化其顽。强火得土,方止其焰。强土得金,方制其害。 以上言五行克制,要得中和,而太过不及,会失之矣。 理贯人融者妙其幽,察其显也。其为体也,深能通变,究其元微其为用也。论其轻重,原有原无,天理赋来,吉凶动静。人生分定,否泰盈亏。 以上通论干支,阴阳生克制化之中,体幽用显,轻重有无,而吉凶动静、否在盈亏,皆自此而生之也。妙在识其通变,究其元微,由显而幽,斯得其理。以下则详言之。 煞无刃不威,刃无煞不显。 煞乃克我刃乃劫我,命中之最凶者。 首言煞刃,其知所重者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