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通论·入籍第十三

《盛世危言》·郑观应·〔清代〕
甲午后续 地球九万里,日月所照,畛域无分,凡有道之君,莫不体上天公溥无私之意以为心,乐得人民而抚有之。所谓王者有分土,无分民也。我朝怀柔远人,无论入籍与否,均有宾至如归之乐。 査各国皆准华人入籍,有准其随时入籍者,有要常居其属地若干年方可入籍者,有须生长其地乃准入籍者。美国定例,亦有准各国人入籍之条,自埃利士人入籍日多,遂订新例,不准华人入籍。 英国民籍最重,外国、本国各有分别。父母为英国之人,其子生于他国者,仍可隶入本籍;即其母为他国之人,而父为英国之人,仍可隶入英籍。惟英人之赴他邦,大有分别。倘为军流犯罪出外,则所生之子,不能仍作英人。其余出外为商、为官,皆在收回之例。然外产虽可收回,只作平人看视,不能在本国作官及为议员,且更不能承本国人所有基业,亦不能以基业授本国之人,但可自创成家,将基业传其亲子。其欲与英人一律沾恩者,当于回国时为国家办公三年,或当兵,或作工,三年期满,方准真为英人,与本国所生者无异。 上古风气未开,各国闭关自守。罗马国例,每见外来之人,视若眼中之刺,以为外邦之人非窥伺国家,即来牟利,于是多方嫉妒,必下逐客之令而后快。元泰定二年(即西历一千三百二十五年),英人犹仇视外人,不令留踪境内。迨至元元年(即西历一千三百三十五年),始垂禁令,不准将外人嫉害,且有延请外人在本国教习工艺者。如外国优待本国之人,而本国人亦推情相待。虽然英国近时政令较前宽大,惟于外生之人,虽…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