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德第六十五
《老子道德经河上公章句》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 说古之善以道治身及治国者,不以道教民明智巧诈也,将以道德教民,使质朴不诈伪。 民之难治,以其智多。 民之所以难治者,以其智多而为巧伪。 故以智治国,国之贼; 使智慧之人治国之政事,必远道德,妄作威福,为国之贼也。 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不使智慧之人治国之政事,则民守正直,不为邪饰,上下相亲,君臣同力,故为国之福也。 知此两者亦稽式。 两者谓智与不智也。常能智者为贼,不智者为福,是治身治国之法式也。 常知稽式,是谓玄德。 玄,天也。能知治身及治国之法式,是谓与天同德也。 玄德深矣,远矣, 玄德之人深不可测,远不可及也。 与物反矣! 玄德之人与万物反异,万物欲益己,玄德施与人也。 然后乃至于大顺。 玄德与万物反异,故能至大顺。顺天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