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德之厚章第五十五
《唐玄宗御注道德真经》·玄宗注老子·〔唐〕
含德之厚,比於赤子。 至人含怀道德之厚者,其行比赤子。 毒虫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 至人神矣,物不能伤,既无害物之心,故无螫搏之地,此至人之含德也。 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作,精之至。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 赤子骨弱筋柔,而能握拳牢固,未知阴阳配合,而含气之源。动作者,犹精粹之至。终日啼号而声不嘶嗄,犹纯和之至,此赤子之全和也。 知和曰常。 能如婴儿,固守和柔,是谓知常之行。 知常曰明。 守和知常,是曰明了。 益生曰祥。 祥者吉凶之兆,言人不知守常,而求益生越分,动之死地,是曰凶祥。 心使气曰强。 心有是非,气无分别,若役心使气,是曰强梁之人。 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 凡物壮极则衰老,故戒云矜壮恃强,是谓不合於道,当须早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