颂曰
《中和集》·李道纯
达虚知妙本,静极见天心,会得个中意,河沙总是金。 【太上】无上可上,【下知有之】众所共知;【其次,亲之誉之】可亲、可誉,便不自然;【其次,畏之】知其畏敬;【其次,侮之】全无忌惮。【信不足】道难信,【有不信】疑心重。【犹其贵言】轻诺寡信。【功成名遂】默而成之,【百姓皆为:「我自然」】不知所自。 上十七章,太上谓无上可上,虽下愚皆知有此理,才可亲近。有美誉便不自然,畏之者犹其次也,侮之者失道远矣。天真丧失不能返本,虽教之奚益,言愈多而愈不信,不若默而待之,无为而化之,使其自悟,自然反朴,不言而信也。以治道言之,太上以下不能无为,亲之、誉之,有言之教也。畏之者,刑禁也。侮之者,上失信也,上失信于民则民不信,犹其贵言,不言之教也。不言之教无为而成,刑不试而民自服也。至于功业成遂还淳反朴,则亲誉畏侮俱忘矣。百姓安居乐俗,忘其所自。故曰谓我自然。 颂曰 太上元无上,常存日用间,可怜无眼汉,刚道出函关。 【大道废,有仁义】太朴既散,仁义乃兴;【智慧出,有大伪】出,去声。智慧聪明,根尘业识。【六亲不和,有孝子】莫若常和;【国家昏乱,有忠臣】莫若常治。 上十八章,接上章亲、誉、畏、侮之义,与其国乱显忠臣,何若无为民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