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修第六
《童蒙止观》·智顗·〔隋代〕
修止观者有二种:一者於坐中修,二者历缘对境修。 一於坐中修止观者:於四威仪中亦乃皆得,然学道者坐为胜,故先约坐以明止观。略出五意不同: 一对治初心粗乱修止观。所谓行者初作禅时,心粗乱故,应当修止观以除破之。止若不破,即应修观。故云对破初心粗乱修止观。 今明修止观有二意: 一者修止,止有三种: 一者系缘守境止。所谓系心鼻端、脐间等处,令心不散。故《经》云:“系心不放逸,亦如猿著锁。” 二者制心止。所谓随心所起,即便制之,不令驰散。故《经》云:“此五根者,心为其主,是故汝等当好止心。”此二种皆是事相,不须分别。 三者体真止。所谓随心所念一切诸法,悉之皆从因缘生,无有自性,则心不取,若心不取,则妄念心息,故名为止。如《经》中说云:“一切诸法中,因缘空无主,息心达本源,故号为沙门。” 行者於初坐禅时,随心所念一切诸法,念念不住,虽用如上体真止,而妄念不息,当反观所起之心,过去已灭,现在不住,未来未至,三际穷之,了不可得。不可得法,则无有心。若无有心,则一切法皆无。行者虽观心不著,皆无所有,而非无刹那任运觉知念起。 又观此心念以内有六根,外有六尘。根尘相对,故有识生;根尘未对,识本无生。观生如是,观灭亦然,生灭名字,但是假立。生灭心灭,寂灭现前,了无所得,是所谓涅槃空寂之理,其心自止。 《起信论》云:“若心驰散,即当摄来往於正念。是正念者,当之唯心,无外境界。即复此心,亦无自相,念念不可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