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曲则全章第二十二

《道德真经注》·苏辙·〔宋代〕
曲则全,圣人动必循理,理之所在,或直或曲,要于通而已。通故与物不迕,不迕故全也。 枉则直。 直而非理,则非直也。循理虽枉,而天下之至直也。 洼则盈。 众之所归者,下也,虽欲不盈,不可得矣。 弊则新。 昭昭察察,非道也。闷闷,若将弊矣,而日新之所自出也。 少则得。 道一而已,得一则无不得矣。 多则惑矣。 多学而无以一之,则惑矣。 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 抱一者,复性者也。盖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弊则新,少则得,皆抱一之余也,故以抱一终之。 不自见,故明。 目不自见,故能见物。镜不自照,故能照物。如使自见自照,则自为之不暇,而何暇及物哉。 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功。不自矜,故长。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皆不争之余也,故以不争终之。 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诚全而归之。 世以直为是,以曲为非,将循理而行于世,则有不免于曲者矣,故终篇复言之曰:此岂虚言哉,诚全而归之。夫所谓全者,非独全身也,内以全身,外以全物,物我兼全,而归复于性,则其为直也大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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