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中山传信录》·徐葆光·〔清〕
马,与中国无异,高七、八尺者绝少。蹀躞善行,山路崎嶔,上下沙砾中不见颠蹶;此则其所习也。上山、涉水,则驰。 地既多暖,冬草不桔;马终岁食青,不识栈豆。故虽村户下贫,亦皆畜马;有事则敛用之,事过散还。村家,亦有以马耕者。 鞍,制同中国;黑漆、红漆不同,有极精者。鞍前后加红帕四条分垂左右,以为马饰。 韀,与障泥皆从简略。仁宦者,或用红毡一条。 勒口索,贵家多用五色相间蕉布全幅,入手两盘垂之,尚及马胁也。 镫,以木为之,式如曲杓形;一边着绳系鞍下,空其口,以便赤足穿踏。或鞴皮为之,朱、黑漆有极精者。 国人骑马,皆不用鞭。能骑者,纵控令速行;否则,折树梢用之,下马即掷去。 宦家女人骑马,拥领蔽面,多侧坐鞍上,两足共一镫,人控徐行。前使「汪录」有记,今偶见亦有之。 (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弓箭 弓,长七尺余,卓地高齐屋檐。箭,比中国箭乃较短一握许,射必卓地。执靶时,不在正中;乃就下窄处扣弦发。矢,皆用决拾如古制,发不甚远。「旧录」云:『射二百步外』;则未之见。 (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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