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刑
《元代法律资料辑存》
笞刑 一十下决七下。 二十至三十,决一十七下。 四十至五十,决二十七下。 杖刑 六十至七十,决三十七下。 八十至九十,决四十七下。 一百,决五十七下。 徒刑 一年一年半,决六十七下。 二年二年半,决七十七下。 三年,决八十七下。 四年,决九十七下。 五年,决一百七下。 【诸犯罪人,年七十岁以上十五岁以下,及笃废残疾不任责者,每杖一下赎至元钞贰佰文。】 流刑 二千里。 二千五百里。 三千里。 死刑 绞刑。 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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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法律资料辑存》目录
○五、赋 役 【(十条)】
○六、课 程 【(十条)】
○七、仓 库 【(十二条)】
○八、造 作 【(十一条)】
○九、防 盗 【(六条)】
○十、察 狱 【(九条)】
●至元杂令
○官员服色
○军官馆谷
●大德典章遗文
○狱具
○取受赃贿
○十恶条令 恶条令 【恶条令三字,疑衍。】
○诸条格
●成宪纲要所载通制
吴 澄
苏天爵
欧阳玄
●经世大典宪典总序
五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