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商各口征税费用开后

《筹办夷务始末选辑》·卷一
一、广州:税务司一员,每年薪俸银六千两。帮办写字二名,每年银二千四百两;四名,每名每年银一千八百两:共一万二千两。仟子手三名,每名每年一千五百两;八名,每名每年一千零八十两;三十名,每名每年八百四十两:共三万八千三百四十两。通事一名,每年银一千四百四十两;一名,每年银一千二百两;三名,每年银八百四十两:共五千一百六十两。书办六名,每名每年银六百两;四名,每名每年银三百六十两:共五千零四十两。差役十五名,每名每年银七十二两:共一千零八十两。水手三十名,每名每年银七十二两:共二千一百六十两。纸笔杂用,每月银五百两:一年共六千两。大轮船一只、巡船三只,每月银三千两:一年共三万六千两。共十一万一千七百八十两,即每月九千三百十五两。 一、潮州府:副税务司一员,每年薪俸银三千六百两。帮办写字一名,每年银一千八百两。仟子手一名,每年银一千二百两;七名,每名每年银八百四十两:共银七千零八十两。通事一名,每年银一千二百两;一名,每年银六百两:共一千八百两。书办四名,每名每年银六百两:共二千四百两。差役十名,每名每年银七十二两:共七百二十两。水手十六名,每名每年银七十二两:共一千一百五十二两。纸笔杂用,每月银二百两:一年共二千四百两。共二万零九百五十二两,即每月一千七百四十六两。 一、厦门:副税务司一员,每年薪俸银三千六百两。帮办写字二名,每名每年银一千八百两:共三千六百两。仟子手二名,每名每年银一千…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