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法军侵台档案补编》
大东公司布谣,已经查明,不值一噱。新嘉坡等下毒,已发电查禁;深合事理。因思此等事,百姓义愤容或有之,万无书秘谋于告示之理!又闻闽悬赏购法首,各国亦啧有烦言;或系指来犯之法兵而言,示内未能清楚。或竟系彼族因示布谣,以图牵制;似宜于便中一问岩、樵为妥。 北犯之信,连马电凡三次;虽难其必无,万不可将各防轻动,致堕捣瑕之计。但处处坐以待之,彼劳我逸,已居胜地矣。 贵署拟条若何,甚为盼系。拙见三条内第二条「勒令」二字,可改为「必使」;又,第三条专论商务,则「商务亏耗固不待言而」九字均可删去。此外如有不可用者,即希酌改,勿以已经进呈为虑。 此泐,顺候时佳。 伤风晕嗽仍作,却已见汗;后日必可进内。 醇亲王泐。 十二 闽省待船始战,无战之日矣。此时似当以开仗告各国洋商,以勿扰各商戒我。一面将马尾船厂设伏待轰,一面将长门河口立即堵塞;先发之道,无逾于此。来电群疑众难,徒乱人意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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