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二十一年
《台湾资料清高宗实录选辑》
乾隆二十一年(丙子、一七五六)春三月,江苏巡抚庄有恭奏:『沿海州、县地僻,米贩本少,米价昂至三两四、五钱;已确访台湾上年丰收,米价平减。请照十六年浙省歉收,奉旨暂弛海禁,准令台湾商贩运江,于出口给印、收口验数;秋收停止』。得旨:『此事有许多不便处。江省非如浙省之界连闽省,而且浙省所通者不过福建之内地。今汝则思及台湾,海面风信靡常,远不救近;无论海禁一开诸弊丛生,且即今降旨谕部,部文到福建督、抚下行至台湾,则亦将及秋月。此必地方有此言,而汝以为救灾爱民之举,朕未有不行者,故为此耳。不知事当据理、据实,慕虚名而为多损少益之事,初年或有好名之心,今则经事久而见理真,不为此矣』。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百九。 夏四月十一日(戊申),以广东潮州镇总兵马龙图、福建台湾镇总兵马大用对调。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百十。 二十日(丁巳),豁福建台湾出洋遭风被漂督标兵米并榖一千十九石有奇。 三十日(丁未),予福建澎湖遭风淹毙之金门镇左营兵丁唐祈、王吉、吴真、方程等赏恤如例。 ——以上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百十一。 五月十四日(辛巳),谕曰:『钟音题参台湾令章士凤等渔利剥商、纵囚匿报一本,请将知县革职并典史一并拏问;而大学士等拟票,将知县章士凤革职、典史耳孔本拏问。及朕询问,以为票签旧例如是;殊不思章士凤若只坐疏防越狱、无婪赃及讳匿情节,则监狱乃典史专司,自应将典史拏问,知县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