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移交册

《台湾私法物权编》
钦加同知衔、办理台南招抚局委员、即补县正堂周,为移交事。兹将敝局所存各物并收发各垦民农具、牛只等项,开造四柱总册,移交贵县,请烦查收,须至册者。 计开: 旧管各件项下: 一、银牌七十面;一、红羽毛马褂一十六件;一、凉帽胎二十顶;一、帽缨一十六枝;一、帽篐二十个;一、顶子九个;一、布鞋二双;一、布袜八十二双;一、蓝布裤二十九件;一、剃刀五百五十一把;一、斧头三百八十一把;一、草刀四百六十七把;一、铁锯三十六把;一、柴刀一十二把;一、腰刀八十把;一、锅铁一十三篓;一、腰牌五百个;一、火铲一枝;一、用印门牌五百张(又印板一块);一、麻袋九千一百九十五双;一、木圆棹一张;一、木方棹二张;一、木半棹一张;一、木板棹一张;一、竹校椅四张;一、竹茶几二张;一、竹床三张(已烂);一、水桶一担;一、粗碗八个;一、大小铁锅各一口;一、中号木红方棹六张;一、木红四仙方棹六张;一、白木方棹四张(内已烂二张);一、竹校椅一十九张(内坏三张);一、竹茶几八张;一、竹方椅二十三张(内已烂五张);一、竹床九张(内已烂七张);一、木架大床二张;一、木架小床二张(另床架三张,并无床板,俱已坏烂);一、八仙棹一张;一、书架二个;一、籍架三个;一、炕床一张;一、面盘架四个:以上共四十五条。 新收项下: 农具各件项下: 一、收郡城元和号大尖犁头、大双南壁各一百二十个,共二百四十个,计一百二十副;又收郡城元和等号犁头壁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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