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笔人何长鉴
《台湾私法债权编》
第十八借银字(保认人附) 立借银字人陈文得,情因乏银应用,向于刘捷三手内借过银壹千元正;此银面言每百元每年利息金拾伍元,计共全年贴利息银百五拾元。其利息限至六月中及十月中两季支清,不敢少欠;如有少欠,任从银主对算,利息作头而行。其银自光绪二十八年十月十五日起,至光绪三十三年十月十五日止为限,限满之日,银还字还;若无银折还,系保认人负担,不得异言。口恐无凭,立借银字,付执为据。 即日批明:实收到字内银壹千元足讫,立批。 代笔人黄云蕉 第十九借银单(保认人附) 凭单向 林水生借来母银壹佰玖拾陆元,平一.四七○(百两),面约每百元每月应贴利息银贰元,不拘年限,听记备齐母利取赎,不得短欠,此照。 凭单会借过 许府大字荣财官来山母银贰佰伍拾大员正,言议每月每一百元该纳利息贰大员正,限不拘月,备足母利银一齐清还。恐口无凭,今欲有凭,合立红单一纸,送执为照。 凭单契借过本街 林盈星号,借出来佛银肆拾大员,库平贰拾捌两正,言约全年愿贴利息谷捌石满,分作早、晚两季完纳,利息不敢少欠;若拖欠者,愿将水田付银主掌管,起耕招佃,出贌收租抵利,不敢阻挡。恐口无凭,今欲有凭,立胎借银字一纸,并带上手田契五纸,合共陆纸,付执为照。 凭单借过 林本源宝号来山母银佛肆千元正,言约每千元全年应贴利息佛银陆拾元,计全年利息银贰佰四拾元;如要还之日,母利一尽清完,决不敢失约。恐口无凭,立借银单一纸,付执存照。 凭单借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