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之一诉状及批
《台湾私法债权编》
具禀:德和里龙泉水庄总理张生,为抗欠不还,恳乞恩准追还事。缘生素本守分奉公,耕农为业,毫无过犯祸。因光绪拾六年参月拾参日,被大埔庄吴力、对头沟张允鹿经手,借去洋银贰拾元,平重拾四两四钱,时明约利息每元每年愿贴利银参角算,至本年参月拾参日止,计四年,应该利息银贰拾四元。屡次迫讨,迭限卖牛抵还,至今日久,母利分文不吐。切思此等棍恶心存侥吞,无奈他何!不得不恳乞青天大老爷恩准饬差追还母利,庶免亏生血本无归。沾恩上叩。
本章导航
上一章:第十七之五口供
下一章:第十八之二口供
《台湾私法债权编》目录
第十一贌耕茶园合约字
第十二招耕合约字
顺风得利
第十四亲押约字
第十六之一胎借银字
第十七之一诉状及批
第十七之二谕饬
第十七之三呈及批
第十七之四诉状及批
第十七之五口供
第十八之二口供
第十九之一诉状
第二十合股字
第二十一合股字
第二十二合股字
第二十三当店组合规约
第一依亲遗命、拨行酬金字
第二踏出辛劳埔地五股字
第三嫁女妆奁字
第四愿献膏伙田契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