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篇第五十一

《灵枢识》
诸本无篇字。 胸中大在杼骨之端马张志。胸、作背。是。马云。五脏之俞。皆在于背。故背中大。在杼骨之端。大者大杼穴也。去中行督脉经大椎穴左右各开一寸半。 肺在三焦之间(止)乃其也马云。焦、当作憔。后世作椎。、俞、输通用。张云。焦即椎之义。 指脊骨之节间也。古谓之焦。亦谓之憔。后世作椎。此自大至肾左右。各相去脊中一寸五分。故云挟脊相去三寸所也。愚谓诸焦字义。非专指骨节为言。盖谓脏气自节间而出。以行于肉理脉络之分。凡自上至下。皆可言焦。所以三焦之义。本以上中下通体为言。固可因此而知彼也。按其处应中而痛解。所以验取穴之法也。 但按其穴之处。必痛而且解。即其所也。解软解散之谓。志云。先言大杼者。乃项后大骨之端。督脉循于脊骨之第一椎也。问五脏而言三焦之膈俞者。五脏之气。皆从内膈而出。故曰七节之旁。中有小心。中膈者皆为伤中。其病虽愈。不过一岁必死。简案、张焦字之解。殆属傅会。张亦至晚年知其不允。当详见质疑录。三焦有几章。 介按、唐氏谓三焦之根。起于肾中。肾系贯脊通髓。名曰命门。故曰三焦根于命门。从命门而发出膜网。 是生胁下之两大板油。又生脐上之网油。又曰脐下之气。上于肺而为呼吸。并外达皮毛。为卫气。夫唐氏之言如是。则肺在三焦之间。此语信而有征也。 灸之则可(止)须其火灭也张云。此言五脏之。但可灸而不可刺也。不惟针有补泻。而灸亦有补泻。 凡欲以火补者。勿吹其火。致令疾速。必待其从容自灭可也。凡欲以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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