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功典第十四卷

《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岁功典》·陈梦雷
春部纪事 《礼记·郊特牲》:春飨孤子。〈陈注〉孤子,死事者之子。〈大全〉陈氏曰:春为阳,阳则来而主长,故春飨孤子,以助其长,顺阳而已。 内则脍春用葱。〈大全〉方氏曰:葱以气,达为匆。春物方生,宜食性之匆者,故脍用葱以和之。 豚春用韭。〈大全〉方氏曰:韭性温而生能久,温而生,春所宜,故豚用此以和之。 《周礼·天官》:小宰之职,三曰春官,其属六十,掌邦礼。大事则从其长,小事则专达。〈订义〉贾氏曰:春官大司乐,乐官之长。史氏曰:大事虽略,所系则重,故当从长。小事虽烦,所系则轻,故当专达。 庖人凡用禽献春,行羔豚,膳膏香。〈订义〉史氏曰:羔,稚羊。豚,稚豕也。方春草生,羔豚美。故用之春膳。牛脂曰膏香,以其物之所便,而调和之也。 䱷人,春献王鲔。〈订义〉郑康成曰:王鲔,鲔之大者。王氏曰:王,言大也。物之大者,多谓之王。郑锷曰:王鲔则鲔之尤大者。非常时所有。唯春乃献。周颂之潜曰:季冬荐鱼。春献鲔月令于季春。言荐鲔于寝庙,此䱷人,亦言春献王鲔。王者,皆周人之事宗。周在西,鲔鱼非西周之水所有。前辈谓鲔鱼岫居,出河南巩县,至春浮阳,乃入西河至漆沮,上龙门以俟变化,故周人取以献。新献所无也,观其字,从有,谓不常有。 鳖人春献鳖蜃。〈订义〉刘中义曰:春献鳖蜃,用之春也。阳在内,其美可献,而非生育之时也。 食医凡食,齐视春时。〈订义〉贾氏曰:视,犹比也。方氏曰:齐,与王制迟速异齐之齐同,食齐则黍稷,稌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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