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卷
《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历法典》·陈梦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曆法典 第七十五卷目錄 曆法總部總論三 大學衍義補〈曆象之法〉 唐順之稗編〈一行日蝕議 五星議 沈括論交蝕起復方位 五星行度 鄭 樵中星辯 陳櫟中星考 熊朋來月令中星 吳萊二十四氣論〉 陳其愫經濟文輯〈貝瓊中星解 劉基躔度論 丘濬論曆象 楊廉讀元 史曆志 鄭善夫改曆元事宜 王喬桂歲差考 戴庭槐氣候總論〉 曆法典第七十五卷 曆法總部總論三 大學衍義補 曆象之法 《易》:革之象曰:澤中有火,革;君子以治曆明時。 臣按:「治曆明時為治之要務,自昔聖帝明王莫不以此為先焉。葢時行於天而有自然之運,曆為於人而有已然之法,然天之運惟其有常也,故一日之間則有晝夜,一月之間則有朔朢,一年之間則有分至,然晝不常晝,晝革而為夜,夜不常夜,夜革而為晝,以至於朔朢、分至莫不皆然。治曆者隨其常而順其變,即」 曆數以推之,順時氣以察之,則千歲之日至,可坐而致者,皆可以明之矣; 《書》:「乃命羲和,欽若昊天,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時。」 臣按:先儒謂「事之最大最先在推測天道,治曆、明時,萬事莫不本於此。」 蓋為治之道,在歲周於上而天道以明,統正於下而人紀以立,苟天道不明則時序錯亂、歲月無紀,官府修為失其先後之序,田里耕作悖其次第之宜,所以帝王之命官必先於羲和,而羲和之職掌必先於曆象,有曆以紀其數,有象以觀其運,則日月之運行,星辰之次舍,運於天者有常行,驗於人者有常法,則官政民庸,無不循其序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