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极典第二百二十七卷
《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皇极典》·陈梦雷
君德部汇考三 唐一 高祖 按《旧唐书·高祖本纪》:高祖七岁袭唐国公。及长,倜傥豁达,任性真率,宽仁容众,无贵贱咸得其欢心。按《唐书·刑法志》:炀帝昏乱,民不胜其毒。唐兴,高祖入京师,约法十二条,惟杀人、劫盗、背军、叛逆者死。武德四年,高祖躬录囚徒,以人因乱冒法者众,盗非劫伤其主及征人逃亡、官吏枉法,者皆原之。 按《册府元龟》:高祖即位,见旧爱故人,特执撝降。有自远至者,皆为之加礼。贵臣尝引升御榻,辞意款昵,言必称名。初,军国多务,奏请填委,临朝处分,剖决如流。每发其奸伏,皆出人之意表。然唯举大纲,不存苛细。尝从容谓侍臣曰:隋炀帝时,遣左右觇察得失。朝臣战惧,咸不自安。君臣一体,岂当如是。 武德元年四月庚申,诏曰:隋代离宫别馆,游憩之所,并废之。 二年二月,诏曰:《释典》微妙净业,始于慈悲。道教冲虚至德,去其残杀,四时之禁,无伐麛卵三驱之化,不取前禽,盖欲敦崇仁惠,蕃衍庶物。立政经邦,咸率兹道。朕祗膺灵命,抚遂群生。言念亭育,无忘鉴寐。殷帝去网,庶踵前修。齐王舍牛,寔符本志。自今以后,每年正月、五月、九月,及每月丁斋日,并不得行刑。所在公私,宜断屠杀。 三年四月,诏曰:有隋失驭,丧乱弘多。民物凋残,俗化踰侈。耽嗜之族,竞逐旨甘。屠宰之家,恣行刳杀。刍豢之畜,靡供肴核之资。胎夭之群,莫遂蕃滋之性。伤财堕业,职此之由。敚穿窬,因兹未息。《礼》曰:君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