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會典卷之三十八

《大明会典》·李东阳
廩祿一 宗藩祿米 聖祖封藩、初擬 親王五萬石。既以官吏軍士俸給彌廣、因監唐宋之制、定為萬石。後令米鈔兼支、有中半者。有本多於折者。其則不同。今天潢日蕃、而民賦有限勢不能供。且冒濫滋多。姦弊百出。故嘉靖間、更定條例。萬曆十年、復頒要例。宗祿皆有限制。詳列於後祿米額數 親王米一萬石 郡王米二千石 鎮國將軍米一千石 輔國將軍米八百石 奉國將軍米六百石 鎮國中尉米四百石 輔國中尉米三百石 奉國中尉米二百石 公主及駙馬米二千石 郡主及儀賓米八百石 縣主及儀賓米六百石 郡君及儀賓米四百石 縣君及儀賓米三百石 鄉君及儀賓米二百石 皇太子次嫡子、并庶子、既封 郡王之後。必俟出閤、每歲撥賜、與 親王子已封 郡王者同。女俟及嫁、每歲撥賜、與 親土女已嫁者同。 郡王嫡長子、襲封郡王者、其歲賜比初封郡王、減半支給 祿米本折 秦王、歲支祿米一萬石。米鈔中半兼支。嘉靖四十四年、奏辭本色一千石。歲支九千石。本色四千石。折色五千石 晉王、歲支本色祿米一萬石。嘉靖四十四年、奏辭一千石。歲支九千石 周王、歲支本色祿米二萬石。襲封支一萬二千石。弘治十六年、支一萬石。隆慶二年、奏辭一千石。歲支九千石 楚王、歲支本色祿米一萬石。隆慶三年、奏辭一千石。歲支九千石 魯王、歲支祿米一萬石。米鈔中半兼支。隆慶二年、奏辭折色二千石。歲支八千石。本色五千石。折色三千石 蜀王、歲支本色祿米一萬石。嘉靖四十五年、奏辭一千石。歲支九千石 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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